1月20日,市場監管總局以“強化產品召回監管 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為主題召開專題新聞發布會。會上提出,截至2021年底,我國已累計實施汽車產品召回2423次,涉及缺陷產品9130萬輛,問題主要集中在電子電器、發動機等總成。
市場監管總局質量發展局副局長王贇松介紹,缺陷產品召回是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重要手段,到現在已經18個年頭,法規制度不斷完善,工作體系逐步健全,缺陷調查力度持續加大,召回效果日益顯現,有效消除了汽車和消費品產品安全隱患,切實維護了消費者人身財產安全和合法權益,人民群眾質量獲得感不斷增強。
在汽車召回領域,堅持深化改革和強化監管一體推進,完善召回管理制度、規范和標準,加強汽車遠程升級(OTA)技術召回監管,推進新能源汽車事故調查體系建設和安全評估。截至2021年底,累計召回汽車9130萬輛,問題主要集中在電子電器、發動機等總成。
會上指出,截至2021年底,我國已累計實施汽車產品召回2423次,涉及缺陷產品9130萬輛。近5年,汽車安全召回平均每1.6天發生一次,汽車企業主動發現問題,主動召回已成為常態。企業通過召回提升了質量安全水平,強化了品牌信譽,贏得了消費者信任。2021年,我國共實施汽車召回232次,涉及車輛873萬輛,召回數量同比增加29%。從召回部件結構看,因發動機和電子電器部件存在缺陷召回的,占總數量的84%。從缺陷召回原因看,因制造原因召回的,占總召回數量的15%;因設計原因召回的,占總召回數量的85%。
未來,市場監管總局將從5個方面加強召回管理工作:一是完善全國統一管理、分級實施、權威高效的召回管理機制。夯實召回技術支撐體系和實驗室建設,加強對全國消費品召回工作的指導和監督。二是加大召回監管力度。以新能源智能網聯汽車、商用車、電子電器等為重點,加大行政約談、現場調查、技術交流和工程分析試驗力度,督促生產企業切實履行產品安全主體責任,守住產品安全和環境保護底線。三是推動產品安全監管創新。針對智能網聯技術發展新趨勢,創新召回管理手段,完善產品事故強制報告制度,強化物聯網產品安全與召回監管研究。啟動沙盒監管制度試點,提升召回監管效能,督促企業不斷創新,提升產品設計、制造水平,降低產品安全風險,維護公共安全和消費者合法權益。四是針對商用車、重點消費品等產品,加強共性危害識別和試驗驗證,聚焦重點產業集聚區和產業鏈,開展質量技術幫扶,幫助中小企業消除產品安全隱患,推進技術創新,促進產業和區域高質量發展。五是加強產品安全與召回宣傳。組織產品安全與召回論壇、“六一”主題宣傳、專家政策解讀、安全技術解析等活動,運用多種媒體形式,廣泛開展產品安全常識和召回科普,提高消費者產品安全識別能力和自我保護意識,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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