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火力發電廠的機組容量不斷增大,60瓩火力發電機組已普遍存在。隨著發電廠自動化水平相應提高,電纜用量越來越多。電纜線路長度的增加,響應地使火災事故的發生概率也增加。火力發電廠一旦發生電纜火災,將造成嚴重損失。雖然我國電纜行業已經能制造出防火性能優良的各種阻燃耐火電線電纜,但是目前在建和運行中的火力發電廠中,還有不少發電廠仍采用易燃電纜,埋下了電纜火災隱患。
據歷史資料統計:美國在1965-1975年統計的3285次電氣火災事故中,電線電纜火災事故就占30.5%,直接損失約4000萬美元。日本曾對電力、鋼鐵、石油化學、造紙等工廠企業調查,有78%的單位發生過電纜著火,其中危害程度較大的事故占40%。
國內,據有關資料統計,近20年來,我國火電廠發生電纜火災140多次,其中1986-1992年7年間竟達75次。有24個電廠發生過二次及以上電纜火災事故,個別電廠達4-6次。70%以上的電纜火災所造成的損失非常嚴重,其中2/5的火災事故造成特大損失。1975-1985年間,因電纜著火延燃造成的重大事故發生60起,造成直接和間接損失達50多億元。
我國電纜火災及由此引起的機組停運和電廠全停事故仍屢屢發生。兩年前,牡丹江第二發電廠室外電纜溝再次發生電纜著火將溝內部分電纜燒損,并造成220 kV 失靈保護電纜芯線短路,保護動作使220 kV 甲、乙母線上的全部元件及運行中的3臺機組全部跳閘,導致電廠與系統解列,全廠停電。遵義發電總廠金沙電廠因電纜隧道內6 kV 動力電纜中間接頭處爆炸引起短路,電弧引燃電纜絕緣造成火災,火災燒毀動力電纜175根,控制電纜300根,導致1、2號機組先后停機。至今,發電廠和其他工程防火仍然是采取"封、堵、涂、隔"等一些原始而又消極的方法。如果按不同的防火要求和場合,分別采用阻燃和耐火電線電纜,將會起到積極的防火作用。有些工程僅從眼前的經濟因素考慮,而沒有全面地、長遠地考慮和衡量各種防火措施的利弊。阻燃耐火電纜是全新的電纜品種,盡管國家沒有把它們納入消防產品管理范圍之內,但是它們在消防工作中所起的作用是不可否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