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時近3個月,國資委昨日最終公布,向遭受低溫雨雪和汶川地震災害地區的中央電力企業注資共計126.7億元。國資委明確表示,上述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主要考慮電力企業受災情況,除此之外,未向電力企業安排其他注資事宜。
注資用于恢復生產
在126.7億元注資總額中,國家電網公司獲注資87.3億元、南方電網獲注資33.4億元、華電集團獲注資2.5億元、華能集團獲注資2.5億元、大唐集團獲注資1億元,主要用于受災地區中央電力企業恢復生產。
數據顯示,國家電網在雪災和地震中損失總計224億元。國家電網相關人士表示,國資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并不夠用,所缺資金仍需自籌。
國資委相關負責人士對記者表示,公布以上情況主要是為了澄清此前有關國資委將對虧損電力企業注資的傳聞。去年,由于電煤價格飆升,五大電力集團整體虧損近400億元,國家電網利潤也下降8成,曾有消息稱國資委將會對電力行業注資百億。
長城證券分析人士表示,電力集團下屬的上市公司有望獲得資金注入,但是由于電力集團所獲注資總額并不大,即使全部注入旗下上市公司也可能不到上市公司全年業績的4%,因此對于上市公司影響并不大。
此前,國資委披露的用于支持災后重建預算資本總額有196.3億元,對于還有近70億元的資金流向,國資委相關人士表示,這筆資金主要用于對東方電氣等受災嚴重央企的國有資本注入。
國資委嚴查資金使用
昨日,國資委收益局下發了《國務院關于試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意見》的通知,表示將嚴查企業對于該項資金的使用情況。
國資委收益局相關人士表示,企業應在每個季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報告預算資金使用或項目實施進展情況,并且不得自行調整資金使用用途,不得挪用或截留用于非生產項目或非主業項目。國資委還將逐步建立對資本預算執行全過程的監督問效機制。
2008年11月26日,國資委披露了2008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其中用于支持特大自然災害中損失較重的中央企業災后恢復重建的預算支出196.3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