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在新加坡上市(主板或SESDAQ)財務要健全,流動資金不能有困難。公司如果向股東或董事借錢需先還清或以股抵債。管理層需基本穩定,也就是說近幾年為公司帶來利潤的管理層基本不變,如有要員離開,公司需證明其離開不影響公司的管理。
主板的上市條件:
(一)最低公眾持股數量和業務記錄
1、至少1000名股東持有公司股份的25%,如果市值大于3億,股東的持股比例可以降低至10%。
2、可選擇三年的業務記錄或無業務記錄。
(二)最低市值
8000萬新幣或無最低市值要求。
(三)盈利要求
1、過去三年的稅前利潤累計750萬新幣(合RMB3750萬元),每年至少100萬新幣(合RMB500萬元)。
2、或過去一至二年的稅前利潤累計1000萬新幣(合RMB5000萬元)。
3、或三年中任何一年稅前利潤不少于2000萬新幣且有形資產價值不少于5000萬新幣。
4、或無盈利要求。
(三)上市企業類型
吸引國內外優質公司上市,尋找國際伙伴,開放市場引入國外券商。
(四)采用會計準則
新加坡或國際或美國公認的會計原則。
(五)公司注冊和業務地點
自由選擇注冊地點,無須在新加坡有實質的業務運營。
(六)公司經營業務信息披露規定
如果公司計劃向公眾募股,該公司必須向社會公布招股說明書;
如果公司已經擁有足夠的合適股東,并且有足夠的資本,無需向公眾募集股份,該公司必須準備一份與招股說明書類似的通告交給交易所,備公眾查詢。
創業板的上市條件:
1、無需最低注冊資本;
2、有三年或以上連續、活躍的經營紀錄,并不要求一定有盈利,但會計師報告不能有重大保留意見,有效期為6個月;
3、公眾持股至少為50萬股或發行繳足股本的15%(以高者為準),至少500個公眾股東;
4、所持業務在新加坡的公司,須有兩名獨立董事;業務不在新加坡的控股公司,須有兩名常住新加坡的獨立董事,一位全職在新加坡的執行董事,并且每季開一次會議。